商标分类
- 第一类-化学原料
- 第二类-颜料油漆
- 第三类-日化用品
- 第四类-燃料油脂
- 第五类-医药
- 第六类-金属材料
- 第七类-机械设备
- 第八类-手工器械
- 第九类-科学仪器
- 第十类-医疗器械
- 第十一类-灯具空调
- 第十二类-运输工具
- 第十三类-军火烟火
- 第十四类-珠宝钟表
- 第十五类-乐器
- 第十六类-办公用品
- 第十七类-橡胶制品
- 第十八类-皮革皮具
- 第十九类-建筑材料
- 第二十类-家具
- 第二十一类-厨房洁具
- 第二十二类-绳网袋篷
- 第二十三类-纱线丝
- 第二十四类-布料床单
- 第二十五类-服装鞋帽
- 第二十六类-钮扣拉链
- 第二十七类-地毯席垫
- 第二十八类-健身器材
- 第二十九类-食品
- 第三十类-方便食品
- 第三十一类-饲料种籽
- 第三十二类-啤酒饮料
- 第三十三类-酒
- 第三十四类-烟草烟具
- 第三十五类-广告销售
- 第三十六类-金融物管
- 第三十七类-建筑修理
- 第三十八类-通讯服务
- 第三十九类-运输贮藏
- 第四十类-材料加工
- 第四十一类-教育娱乐
- 第四十二类-网站服务
- 第四十三类-餐饮住宿
- 第四十四类-医疗园艺
- 第四十五类-社会服务
贵重金属及其合金以及不属别类的贵重金属制品或镀有贵重金属的物品,珠宝,首饰,宝石,钟表和计时仪器. [注释] 本类主要包括贵重金属及其制品,并通常包括珠宝、首饰和钟表. 尤其包括: 首饰品(仿首饰品和贵重金属首饰及宝石); 衬衫补袖口的链扣,领带别针 尤其不包括: 贵重金属的某些制品(按其功能和用途进行分类),如:画家、装饰家、印刷商和艺术家用金属 箔及金属粉(第二类), 牙科用金粉(第五类), 刀、叉和勺餐具(第八类), 电开关(第 九类),金笔尖(第十六类); 非贵重金属制艺术品(按其原料分类)。
|
-
1401 贵重金属及其合金 [2010-08-13] -
1402 贵重金属制品或镀有贵重金属的物品(不包括首饰,饰品,纪念品) [2010-08-13] -
1403 珠宝,首饰,宝石及贵重金属制纪念品 [2010-08-13] -
1404 钟,表,计时器及其零部件 [2010-08-13] - 共有4条信息 第 1页,共 1页 | 最前页 | 上一页 | 下一页 | 最后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