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6-09 19:48:02 | 文章来源:法制晚报(北京) |
因申请注册“枭龙”商标被商标局驳回,武汉枭龙汽车技术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撤销裁定,法晚记者获悉,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已受理该案。
2003年9月3日,我国宣布“枭龙/FC-1”战斗机首飞成功。2003年9月16日,枭龙汽车公司向商标局提出被异议商标的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汽车、卡车”等商品上。公告期内,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异议,商标局因而裁定不予核准该商标。
枭龙汽车公司不服裁定向商标复审委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审查,认为国内主要媒体均对“枭龙”战斗机首飞成功进行了大量的集中报道,“枭龙”商标在公众当中取得了较大的影响力。
商评委认为,被异议商标与在先使用“枭龙”商标的飞机商品存在关联性,容易使公众产生混淆。故裁定被异议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枭龙汽车公司不服,诉称,媒体对“枭龙”战斗机的报道,不构成商标意义上的使用,且成都飞机公司也没有将“枭龙”作为商标主动使用的行为。故请求法院撤销被诉裁定。
目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受理了这起围绕“枭龙”商标产生的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并于近日公开审理。
“枭龙”战斗机
“FC-1”战斗机代号“枭龙”,是中国和巴基斯坦共同投资研发的全天候、多用途轻型战斗机,被认为是中、巴两国友好的重要象征。今年,我国领导人访问巴基斯坦期间,巴空军均派出“枭龙”战机全程伴飞护航。苏州市商标事务所|苏州商标注册|苏州商标代理公司|苏州商标代理|苏州商标注册申请|苏州商标申请|苏州市商标注册|苏州商标注册代理|苏州注册商标|苏州天猫商城转让|天猫商城转让|苏州商标转让|苏州创美商标事务所|创美知识产权公司|苏州创美知识产权|苏州创美专利事务所|苏州代理双软认证|苏州双软认定申报|苏州软件著作权登记|苏州马德里商标注册|常熟专利申请|苏州软件企业申报|苏州商品条形码申请|苏州条形码申请|苏州条形码注册|苏州代办京东商城入驻|常熟代办天猫入驻|六安代办天猫入驻|六安条形码申请|六安商标转让|六安代办质检报告|苏州软件产品登记|苏州商标注册加急|浙江条形码申请|江苏条形码申请|天猫条形码申请|商品条形码注册|商品条形码申请|安徽条形码申请|苏州专利申请|苏州作品版权登记|苏州商标续展|阜阳商标注册|阜阳商标申请|六安商标转让|苏州代办天猫商城入驻|苏州商标转让入驻天猫|苏州商标驳回复审|苏州代办质检报告|苏州高新技术产品申报|苏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苏州科技查新报告|苏州科技项目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