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1-17 | 文章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
Audible Magic公司在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已对谷歌提起诉讼,焦点在于YouTube的“Content ID”商标的所有权。
1月10日,作为数字指纹识别和自动内容识别(ACR)方案的供应商,Audible Magic公司申请撤销商标。
它称谷歌在“申请和收购注册商标”方面实施了欺诈行为,因此其商标应被撤销。
据Audible Magic公司称,谷歌于2013年提起主题申请,并提供了一份签字宣言,声称它才是商标所有人,而且据其所知,其他任何人或公司都无权使用该商标。
Audible Magic公司声称谷歌知道Audible Magic公司是该商标的首次使用者,并且Audible Magic公司才是合法所有人。
Audible Magic公司最后还称,当公布该宣言的时候,谷歌知道宣言中的声明都是错误的。
根据请愿,Audible Magic公司自2006年起就一直使用该“Content ID”商标以辨别其音频和视频内容监测与识别服务。
Audible Magic公司还称,其“内容ID”系统在保护音乐、电视内容和电影免受版权侵权和在线盗版方面“非常有用”。
为“整顿其盗版问题,安抚娱乐产业”,YouTube转向Audible Magic公司求助。
YouTube的版权管理系统——Content ID(内容ID)设计的初衷在于为潜在的版权侵权寻求证据。
2006年10月,各方签署协议授权YouTube许可使用Audible Magic公司检测注册音频和视频文件、验证内容的ID和所有权以及警告权利所有人注意任何未授权的内容使用。
不久之后谷歌收购了YouTube,该协议被转移给谷歌。
请愿称,协议于2009年12月终止,“内容ID”的所有知识产权归还给Audible Magic公司。
Audible Magic公司称,谷歌通过在USPTO注册以及主张独家使用来获取该商标的所有权。
该商标于2014年12月被授予。
请愿称,“根据谷歌注册中所称的首次使用日期,谷歌坚称自己是在2008年8月27日首次使用该商标。”
Audible Magic公司称其首次使用该商标是在2006年3月,“比谷歌所称的首次使用时间还要更早”。
Audible Magic公司的联合创始人和首席执行官万斯.艾克左伊(Vance Ikezoye)称,“从根本上讲,内容ID是为了保护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免遭未授权使用,让某公司霸占我们的商标为其所用损害了商标保护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合理动机。”
他还称:“更惊讶的是,据称谷歌已利用我们合法拥有的商标创收了数十亿美元的收入。”
YouTube发言人说:“多年来,我们一直都是商标所有人,数年来一直在打造内容ID品牌。此次诉讼没有任何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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